苏州高新区院所平台管理团队保障激励办法(试行)苏高新办〔2021〕120号***章总则***条为进一步鼓励院所平台加大创新资源集聚力度,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充分发挥院所平台管理团队示范**作用,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支持大院大所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相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院所平台是指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与国内外**院校、科研院所、重点科技企业共建的各类创新研发产业化平台。院所平台管理团队包括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家不超过5名。第三条本办法对院所平台管理团队的保障激励主要有生活及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奖励、可持续发展奖励和先进个人评选等方面,原则上每年对每家院所平台管理团队的综合奖励不超过50万元,由团队进行分配。第四条建设期内的院所平台,在共建协议约定的建设指标完成前,原则上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申报材料怎么填写?太仓专业****
二、支持高校、大院大所培育人才6.创新院所人才管理体制。支持区内高校、大院大所内部编制、岗位向前列学科、重点团队倾斜,通过转岗、分流等途径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探索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制。积极推进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参照省属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建立人才流动协调沟通机制,区内高校、大院大所间不应以偏离市场合理价格的薪酬待遇相互“挖人”。7.加大科研人员激励保障。鼓励区内高校、大院大所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薪酬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倾斜。加大区内高校、大院大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期权激励力度,推进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共享奖励。深化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常熟知识产权****诚信服务****申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六)加强创新企业源头培育。引导科技创新载体围绕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将研发成果与市场服务、企业孵化衍生、成果转化等密切相连,努力使科技创新载体成为创新型企业的发源地。引导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围绕各类科技企业成长需求,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的摇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加强科技、招商等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努力招引适合苏州产业发展需要的****,对有望成为****的项目给予针对性政策辅导和***支持,共同推动科技型企业向苏州集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市、区**)
13.保障院所人才子女教育。区内大院大所**管理团队成员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参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由教育部门就地安排入学;办理转学手续的,教育部门优先受理。**管理团队成员的外籍子女,可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幼儿园就读,也可在有相关资质的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对大院大所引进的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解决子女教育问题。14.提供品质生活专属服务。区内大院大所**管理团队成员可申领区高层次人才电子服务卡,享受区内定点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门诊、急诊、住院、**会诊等服务,享受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参观区属各A级景区景点、博物馆和纪念馆、主题乐园等场所,优惠享受区内指定单位提供的餐饮、住宿、文体演出、休闲娱乐等服务,**乘坐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为高校、大院大所人才使用提供便利。****,拿到了!
2022年度苏州高新区****培育入库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功能片区科技部门提交入库申请纸质材料。同时,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应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入库。入库申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2.**评审。各功能片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并组织本地区企业的入库评审工作,按照《苏州高新区****培育库入库企业评审工作说明》,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3.地方推荐。各功能片区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入库企业的推荐工作,结合**评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联合行文上报区科创局。4.正式入库。区科创局对各功能片区推荐上报的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对审查结果有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予入库;其他拟推荐入库企业名单在苏州高新区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区****培育库。 ****申报须知。姑苏区本地****口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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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前列**人才(团队)资助经费列支渠道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商定。**人才(团队)项目经费由区级财政和企业注册地所属的浒墅关经开区、科技城(东渚)、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镇湖)、各镇(街道)等地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由区级财政承担的项目经费、办公用房补贴从区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安家补贴、人才奖励从区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区科创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年度拨付。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苏高新管〔2018〕138号)自行废止,已享受原政策资助的人才不再重复资助。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区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科技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太仓专业****
苏州万合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公司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东吴南路125号3幢1203室,成立于2017-03-31。公司秉承着技术研发、客户优先的原则,为国内{主营产品或行业}的产品发展添砖加瓦。在孜孜不倦的奋斗下,公司产品业务越来越广。目前主要经营有****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产品,双软认定等产品,并多次以商务服务行业标准、客户需求定制多款多元化的产品。我们以客户的需求为基础,在产品设计和研发上面苦下功夫,一份份的不懈努力和付出,打造了万合知行产品。我们从用户角度,对每一款产品进行多方面分析,对每一款产品都精心设计、精心制作和严格检验。苏州万合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重以人为本、团队合作的企业文化,通过保证****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产品,双软认定产品质量合格,以诚信经营、用户至上、价格合理来服务客户。建立一切以客户需求为前提的工作目标,真诚欢迎新老客户前来洽谈业务。